無為市昆山鎮新華村黨總支副書記柳正余在扶貧工作中失職問題。2017年,柳正余作為幫扶責任人和自然村包片干部,明知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劉某某戶新增人員馬某某為某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卻直接將其認定為新增貧困人口,致使其違規享受有關政策,直至2019年9月被發現后清退。2020年1月,柳正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南陵縣弋江鎮五一村黨總支原書記鮑明燈低保補助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08年至2015年,鮑明燈作為時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明知時任村干部葉玉花丈夫馬某某不符合農村低保戶申報條件,仍同意葉玉花以自家房屋被拆、丈夫身體不好為由申報低保戶,致使馬某某違規享受農村低保補助共計3.3萬元。此外,鮑明燈、葉玉花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9年11月,鮑明燈、葉玉花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蕪湖市紀委監委)